第十九类主要包括非金属建筑材料。
本类尤其包括:
——半成品木材(如横梁、板、护板);
——胶合板;
——建筑用玻璃(如平板、玻璃瓦片);
——路标用玻璃颗粒;
——混凝土制信箱。
本类尤其不包括:
——水泥贮藏或防水用制剂(第一类);
版权所有:义乌浩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
浙ICP备11046678号-2
全国服务热线:400-6622-518
地址:浙江省义乌市环城南路M750号海客电商园A8703室